记者13日从宁海县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全县决定从今日开始开展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与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2008年12月13日。
据了解,宁海县今年重点实事工程之一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于今年10月8日开工,共6幢,240套,两居室户型,单套建筑面积近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46平方米,预计2009年10月竣工。目前,该工程进展顺利。据县经济适用房与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家庭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入围标准有较大调整,扩大了享受经济适用房家庭的覆盖面。与前一轮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相比,此次申购由原来的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提高到18平方米;同时家庭人均收入不足6700元提高到了12669元。
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调整相比,廉租住房申报条件的调整则更大。首先是此次申报由原来的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提高到18平方米。其次是由单一取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证》的低收入家庭,今年扩大到2007年度人均年收入在6335元/人以下的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当然,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还须符合具有本县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因土地征用、撤村建居等原因而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除外)这项条件。
据介绍,此次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报办法是,申请人在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县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家庭进行摇号选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条件的,按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实施。(记者 肖承云 通讯员 宋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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