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只要花3元钱,就可以为自家居住的房屋参保,这项被老百姓称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大好事”,在奉化市已试点两年。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试点工作成果显著,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工作连续两年超额完成了省、宁波市要求的目标任务,给农民带来了不少实惠,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我们村三户人家遭了火灾,因为之前拿出3元钱投保,得到了不少赔款,太实惠了!”尚田的一位村干部说,今年9月,村里三户农家发生火灾,烧毁房屋多间,按照政策性农房保险条款规定,一户农家得到了18000元的赔款,另外两户各得到7200元赔款。今年11月8日,受连日大雨影响,溪口公棠村村民唐某家的前屋檐倒塌,经人保财险奉化支公司核查确认事实后,唐某得到了1000元的赔款。
市发改局负责人介绍,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成果显著,今年参保户达到了130495户,比去年增加了3283户。截止10月31日,我市已有356户525间农房遭灾受损,人保财险奉化支公司共赔付142.159万元,参保农户得到了实惠。
随着我市农房保险试点工作的深入,一些问题也浮出了水面,如存在包办代替、虚报、一户多保、城镇居民参保、长期没有人居住或者危房参保、新建房较难得到赔偿、原部分条款赔付标准存有争议等。针对这些问题,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完善了农房赔付标准,提出倒塌程度按实际修复面积计、老木结构房屋按每自然间计损等十一条规定。
问题也推动了相关新举措的酝酿。室内财产能否“捆绑”参保?保费和赔偿标准是否需要提高?这些参保户较为关注的问题正在得到重视。市发改局负责人表示,在第三年试点工作结束后,将考虑出台新的举措,修改完善相关标准,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记者 张敏 通讯员 马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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